一、电梯事故的“症状
长期以来,有关电梯事故常常被媒体曝光,据国家质检总局统计,近年来我国电梯事故频发,2006年全国共发生电梯严重以上事故39起,死亡31人。 2007年3月12日,大连市最高建筑世贸大厦电梯发生事故,19人受伤。
俗话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曾经遭受过电梯事故伤害的人在下次乘座电梯时会有顾虑和后怕,再加上电梯事故时而不时的出现,人们在享受电梯提供的便利时,也在提心吊胆的畏惧着。本网记者沿着传统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路,首先找出电梯事故原因何在?经记者了解,大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电梯本身质量问题,大多正在运行的电梯没有国家质检认证标志(没有年检证)。 2、电梯“超龄服役”,高层电梯也应有使用期限,到期就应报废。 3、物业部门管理不够,没有执行电梯管理法规,缺少对电梯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保养。4、物业电梯维修人员或厂家的维修人员专业知识不专,工作经验积累较少,只能对简单的电路问题进行维修。 5、无证单位或个人非法承接电梯维修保养业务,很难真正为电梯安全把关。
二、电梯事故谁之责
从以上指出的电梯事故原因中,我们不难看出,电梯事故责任承担方更多的应在于电梯生产厂家和楼房物业管理部门及电梯维保公司。按照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每年需安检一次,每半月至少要进行1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但不少物业管理者对电梯的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完好和有效漠不关心,认为只要电梯能运行就行,致使电梯长期缺乏保养而带病运行。一些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贪图眼前之利,或者不愿意为电梯维保花钱,或者在维保上以省钱为原则,请社会上一些报价便宜的杂牌或根本不具资质的电梯维修公司负责维保。
无证单位或个人非法承接电梯维修保养业务,不仅不能及时消除电梯运行安全隐患,甚至酿成新的人为隐患,电梯是属于国家特种设备,其维修保养,必须是取得资格的单位和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才行;少数电梯维保公司恶性竞争,维保时偷工减料等,造成相应隐患。超年限使用、超负荷运行和应急救援体系不到位。这些安全隐患常导致电梯事故频频发生,且电梯事故发生后,厢救援报警通讯安全装置不齐全或无效,以至于被困人员不能有效呼救而长时间被困电梯内;部分维保单位或维修保养人员不是执行“安全为主,预检预修,计划保养”的原则,而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是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性维修,而是待出现故障停梯后,才进行抢修,既误时又误事,部分维保单位或维修保养人员,甚至是敷衍了事,置电梯安全于不顾。
电梯事故对于物业管理部门来说他们也有“尴尬”的地方,一些物业人员反映说“电梯安装是开发商选择的,物业只负责维护和管理,但是很多电梯问题的关键都是本身的质量问题,物业也没有办法左右。” 这种说法虽不尽然客观,但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了电梯生产厂家在电梯事故事件中推脱不掉的责任。为此,本网记者采访了《中国公共安全》杂志社所在写字楼的英龙大厦物业管理部门,他们也承认电梯在长时间运行的情况下,或多或少都存在部分电梯安全问题。当记者采访时提到,针对电梯安全事故主要原因在那里时,同样地,物业部门的负责人表示,主要还是国产电梯相比较于进口产品在质量保证上稍逊一筹。所以,只有依靠正规的电梯维保公司的维保人员长期、反复地检查电梯的安全性问题和每年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质量抽查,才能缓解电梯事故发生时,把危害程度尽可能地降低到最小。他们告诉记者,现在国内的电梯基本都装有用于防范安全于未然的监控与对讲设备,在电梯死机或者电梯安全故障发生的情况下,通过安防产品,能极方便和迅速让物业管理部门掌握事故情况和事故地点,及时通知电梯维保人员进行事故处理。